商標申報后:1-2 天申請號 形式審查階段:4個月左右商標局下發手里通知書 實質審查階段:9個月左右 商標初步審定公告:3個月左右 申請成功:下發知產平臺證,2個月左右
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《商標法實施條例》第三十三條規定,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。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;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。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
注冊商標存在一定的風險,主要風險為商標局有3-6個月的盲查期,我們會盡力幫您規避風險。
“TM”指已收到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,但還未取得商標證的商標;而“R”是指已經注冊成功并取得商標證書的商標。
著色商標,注冊成功后就只能使用申請時的著色,不得更換顏色。黑白商標,您可任意著色使用。
轉讓方&受讓方自行談價格,價格談攏后委托商標代理辦理商標轉讓手續。
委托我司經紀人購買或出售商標,我司經紀人負責談價并辦理轉讓手續。